龙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海公司)系工业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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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海公司)系工业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33%。龙海公司采用实际成本对发出材料进行日常核算。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趺价准备。龙海公司2003年和2004年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1)2003年12月12日,龙海公司购入一批甲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该批甲材料的价款为75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27.5万元。龙海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甲材料购货款,另支付运杂费及途中保险费18万元(其中包括运杂费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05万元)。甲材料专门用于生产产品。(2)由于市场供需发生变化,龙海公司决定停止生产甲产品。2003年12月31日,按市场价格计算的该批甲材料的价值为75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销售该批甲材料预计发生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为67.50万元。该批甲材料12月31日仍全部保存在仓库中。(3)按购货合同规定,龙海公司应于2004年6月26日前付清所欠华山公司的购货款877.50万元(含增值税额)。龙海公司因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无法支付到期款项,经双方协商于2004年7月15日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协议在主要内容如下:①龙海公司以上述该批甲材料抵偿所欠华山公司的全部债务;②如果龙海公司2004年7-12月实现的利润总额超过500万元,则应于2004年12月31日另向华山公司支付150万元现金。华山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华山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43.88万元;接受的甲材料作为原材料核算。(4)2004年7月26日,龙海公司将该批甲材料运抵华山公司,双方已办妥该债务重组的相关手续。上述该批甲材料的销售价格和计税价格均为675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在此次债务重组之前龙海公司尚未领用该批甲材料。(5)龙海公司2004年7-12月实现的利润总额为220万元。假定均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要求:(1) 编制龙海公司购买甲材料相关的会计分录。(2) 计算龙海公司2003年12月31日甲材料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3) 分别编制龙海公司、华山公司在债务重组日及其后与该债务重组相关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1)2003年12月12日,龙海公司购入一批甲材料 借:原材料750+18—1.05=766.9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27.50+1.05=128.55 贷:银行存款895.5 (2)龙海公司12月31日对甲材料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766.95-(750-67.50)=84.45(万元)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84.45 贷;存货跌价准备84.45 (3)债务重组 ①龙海公司2004年7月26日 借:应付账款—华山公司877.50 存货跌价准备84.45 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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