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丰公司)所得税采用递延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1年

5 查阅
华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丰公司)所得税采用递延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其中: (l)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为300万元 (被投资单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未分配给投资者)。 (2)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 (3)因违反合同支付违约金20万元。 (4)补贴收入300万元。 (5)计提坏败坏准备300万元(其中可在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的金额为50万元)。 (6)计提存贷跌价准备200万元。 假定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与税法规定的差异均属于时间性差异,华丰公司在未来3年内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减时间性差异。要求:(l)计算华丰公司20×l年度的应交所得税,发生的递延税款金额(注明借方或贷方发生额)、所得税费用。(2)编制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3)计算华丰公司20×1年度的净利润。(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

(1)计算华丰公司20×1年度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及递延税款 应交所得税=[2000-300-50+(300-50)+200]×33%=2100×33%=693(万元) 递延税款借方发生额=[(300-50)+200]×33%=148.5(万元) 所得税费用=693-148.5=544.5(万元) (2)编制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544.5 递延税款148.5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693 (3)计算华丰公司20×1的净利润 华丰公司20×1年度净利润=2000-544.5=14

中级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