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该公司拟建造一个生产车间,包括厂房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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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该公司拟建造一个生产车间,包括厂房和一条生产线两个单项工程,出包给乙公司建造,厂房价款为130万元、生产线安装费用为50万元。2009年有关资料如下:(1)1月10日,预付厂房工程款100万元;(2)2月10日,购入生产线各种设备,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为85万元,款项已支付;(3)3月10日,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公证费、监理费等15万元,发生人员培训费5万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4)4月16日,将生产线的设备交付建造承包商建造安装;(5)5月31日,结算工程款项,差额以银行存款支付;(6)6月1日,厂房、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要求:编制大华公司建造该生产车间的相关会计分录。(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分录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

×(1)1月10日.预付厂房工程款: 借:预付账款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2)2月10日。购入生产线设备: 借:工程物资 5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贷:银行存款 585 (3)月10日,支付管理费、公证费、监理费等: 借:在建工程一待摊支出 15 贷:银行存款 15 发生的人员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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