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应收B公司销货款61 6 600元,因B公司无力偿还,经协商B公司以—台设备、—辆汽车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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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应收B公司销货款61 6 600元,因B公司无力偿还,经协商B公司以—台设备、—辆汽车和—批原材料抵债。根据对方开具的发票,原材料的不含税价(公允价值)为8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成本价为70 000元。该设备和汽车的公允价值分别为350 000元和172 000元,该设备和汽车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50 000元和140 000元。A公司已经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为3 000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要求:编制A公司和B公司有关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A公司(债权人)有关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600 固定资产——设备 350 000  固定资产——汽车 172 000  坏账准备 3 000  贷:应收账款 616 600    资产减值损失 2 000    B公司(债务人)有关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 390 000  贷:固定资产 390 000借:应付账款 616 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22 000    其他业务收入 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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