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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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A.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的合同B.担保物的取回C.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D.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参考答案:

AB本题旨在考查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1)核查债权。(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3)监督管理人。(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通过重整计划。(7)通过和解协议。(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故本题应选C、D项,而A、B项属于管理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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