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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丁公司为申请其破产支付诉讼费8万元,评估费2万元,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3万元为破产费用;丁公司支付甲公司l0万元人民币,并支付公证费、律师费l万元属于共益债务。(2)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原则为:①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②破产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③破产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④破产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3)管理人可以对乙公司与丁公司基于承揽合同而签订的抵押合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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