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0日甲以其不动产为抵押。与乙签订为期l年的借款合同。2007年2月10日,乙将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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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0日甲以其不动产为抵押。与乙签订为期l年的借款合同。2007年2月10日,乙将甲抵押的不动产作为标的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甲得知后对此表示反对。按照法律规定,乙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 )。A.有效合同B.无效合同C.可撤销合同D.效力待定合同

参考答案:

B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效力。根据《合同法》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在本案中,乙将甲抵押的不动产作为标的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由于甲得知后对此表示反对,因此乙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在效力上属于无效合同。如乙丙订立的买卖合同经不动产的权利人甲追认,或者乙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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