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产检都正常,却生出了畸形儿,医院的责任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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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育一个孩子需要花费十个月的时间,孕妈咪当然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平安,到医院会进行产检,可是所有产检都正常,却生出了畸形儿,医院的责任有多大?

生孩子在中国家庭中是一件大事,在我们产房,每天都聚集大量盼望小生命到来的人们,无论是爷爷奶奶,七大姑八大姨,还是小两口,他们最大的愿望是什么?答案只有一个,只希望孩子能平安、健康的降生在这个世界。

尽管和过去相比,医学已经发达进步了很多,但是会有种种遗憾发生。

在深圳,一位孕妇在医院产检,一直都告知胎儿正常,但是,分娩出来,却发现是畸形儿,新生儿的父母经受不住打击,将医院诉至了法院,要求赔偿。

那么,医院应该负担赔偿的责任吗?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认为怀孕了,到医院产检,肯定是什么畸形都能检测出来,如果产检没有问题,分娩出的胎儿肯定没有问题,其实,真实情况却并非如此。

目前,在产检当中,有三次涉及排查胎儿是否畸形的。包括大排畸,小排畸,还有孕妇熟知的唐筛,专门排查唐氏儿综合症的。

在孕早期,会进行小排畸检查,也就是颈后透明层(NT)检查及某些严重结构畸形的筛查,NT检查是筛查胎儿唐氏综合症的一个重要指标。

中晚孕期的超声检查则根据级别不同,检查的内容也有所不同。

到孕中期,会进行大排畸检查。

大排畸主要筛查国家卫计委规定的六大类严重胎儿畸形,包括无脑畸形、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单腔心。这也是产前超声检查的主要目的所在。

这六大类严重疾病是难以治愈的,可被超声检查出的,是超声医生必备的技能,基本能在18周至26周左右被确认。除了这六大类严重畸形,其他胎儿畸形的产前超声检出率约为50%~70%。部分胎儿畸形产前超声是检测不出来的,尤其是下面这些器官。

眼睛:胎儿在子宫内因为没有光线的刺激,因此不会睁开眼睛,所以无法诊断出先天全盲或小眼症的状况。这也是为什么会有一些盲童出现的原因。

耳朵:在胎儿5~6个月大时,听力已有发育,但目前没有任何的方式可以得知,胎儿是否有先天性听障的问题。

聋儿一般在生产后半年父母才发现异常。

大小肠:肠胃道阻塞:肠胃道的阻塞病变,极少数会出现在怀孕24周之前,因为胎儿在怀孕前期,很少大口的吞进羊水。

四肢:像是手脚内翻或外翻、多指(趾)、并指或指节缺失等异常状况,也因为胎儿常处于握拳状态,几乎无法由超音波确切诊断。

身高:有部分的侏儒症状,无法在早期诊断出来。因为胎儿在6~7个月大的时候,就会逐渐停止骨头的发育生长。

先天性代谢异常:绝大部分的生化代谢异常疾病,例如黏多醣症,都要等到宝宝出生进食后,才会逐渐发病。也因此许多致死性的生化代谢异常,在产前无法辨认,除非妈妈已生过类似疾病的新生儿。

此外,胎儿的生长发育是逐渐成熟的过程,每次的超声检查结果只代表当时的生长发育水平,不能预测胎儿未来。

正因如此,医院被新生儿父母告上法庭,感到很委屈。

而在目前各地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因医疗机构产前保健存在过错侵犯了缺陷儿父母的“生育选择权”、“知情同意权”支持一定金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对于基于缺陷儿的残疾主张的“残疾赔偿金”都不予支持,理由为缺陷儿的残疾并非医疗机构的产前保健所导致。这种裁定也是兼顾公平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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