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广东省胃肠肛门外科)妇产科的一间病房中,手术后的小刘虽已脱离生命危险,可依然苍白虚弱。回想起那个血淋淋的中午,她仍心有余悸,没想到本以为小事一桩的“药流”,由于没有进行必要的检查,差点要了她的命。
妇产科专家强调,药物流产并非那么轻松。事实上由于孕妇的个体差异或用药不规范,加之药物本身的局限,若使用不当,轻则达不到流产的目的,重则大出血赔上性命。
怀孕超过49天,禁做“药流”
上面提及的小刘今年25岁,已是一个2岁小孩的妈妈,3个月前她发现月经没有按时来,以为是工作太累,也没放在心上,直到有了妊娠反应之后才恍 然大悟。听说附近的私人诊所可以做“药物流产”,拿几片药回家吃就行了,吃了药还可以正常上班,“就像来一次月经”,小刘兴冲冲去到那诊所,在简单的询问 病史后,做了一个尿检,确诊怀孕之后,诊所医生便开了几片药,交代服药方法后便把她打发走了。服药后第三天上午,小刘突然觉得右下腹撕裂样痛,下身血流如 注,被送到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急救,医生给她做了钳刮术,钳夹出一约3个多月的胚胎和胎盘及胎膜组织。小刘终于从“鬼门关”被拉了回来!对于小刘的遭 遇,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妇产科主任张帝开教授指出,药物流产并非如小诊所所宣传的那样“简单”,药流应用有严格的指征,首先必须确诊为正常宫内妊娠才可 进行药物流产。进行药物流产前,必须到正规医院做妇科检查和盆腔B超检查,确诊为正常宫内妊娠后方可用药。
张教授强调,必须是怀孕49天之内的妇女才能进行药物流产。药物流产的效果与服药时怀孕的天数有很大关系,怀孕天数越少,药物流产效果越好。
此外,有青光眼、高血压、哮喘、血栓栓塞病史及过敏体质者均不宜进行药物流产,因为所使用药物可诱发或加重疾病。带环妊娠者亦不宜进行药物流产,应在人流术的同时做取环手术。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