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肾脏积水是一个很值得讨论的话题,现在随着B超三维重建技术的普及,在门诊中经常会遇见此类病人的咨询。
1 肾盂扩张,大多数胎儿为正常胎儿。
2 肾盂扩张为5~10mm,或者有膀胱扩张、输尿管扩张、肾盏扩张或仅可显示肾盏的肾盂扩张(Ⅱ度肾盂扩张),应在以后妊娠过程中随访观察监测。
3 肾盂扩张在10mm以内,肾盂/肾脏前后径之比小于0.5,且胎儿无其他异常发现,那么产后出现临床相关疾病的可能性较低。
4 有轻度脱水,如果出生后立即行肾脏超声检查可出现假阴性结果。
建议继续观察
对于胎儿的预后,这个问题需要临床医师与病人的合理沟通,因为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黄金标准可以确定妊娠是继续还是终止,就是看病人的条件和自己的选择,但是临床医生一定要把终止妊娠的风险和继续妊娠后承担的胎儿畸形以及肾积水对胎儿的长远影响。
超声诊断胎儿肾盂积 水的标准与小儿及成人不同,因为肾盂扩张在许多正常胎儿中亦相当常见。有人发现18%的正常胎儿24周后肾盂前后径扩张可达3~11mm。许多学者提出了 用不同的截断值来诊断不同孕周胎儿肾积水。但即使使用不同的截断值来诊断,似乎也不能明显改善其敏感性和假阳性率,超声诊断肾积水的敏感性为 69%~100%,假阳性率可高达37%~81%。
目前肾脏积水的诊断标准尚有争论,一般认为,下述诊断标准(即符合下述任何一条者考虑肾脏盂积水)敏感性高,但特异性低。
(1)周,肾盂前后径>4mm,33周以后,肾盂前后径>7mm。
(2)肾盂扩张前后径/肾脏前后径>0.28
(3)肾盏扩张
尽管在诊断标准上存在争论,但对一些原则仍趋向一致,这些原则是:
(1)肾盂扩张,大多数胎儿为正常胎儿。
(2)肾盂扩张为5~10mm,或者有膀胱扩张、输尿管扩张、肾盏扩张或仅可显示肾盏的肾盂扩张,应在以后妊娠过程中随访观察检测。
(3)如果肾盂扩张在10mm内,肾盂/肾脏前后径之比小于0.5,且胎儿无其他异常发现,那么产后出现临床相关疾病的可能性较低。
(4)肾盂扩张>10mm,出现肾脏病理情况的可能性明显增加。产后应行肾功能检查及排泄性膀胱尿路造影以除外梗阻和膀胱输尿管反流。
(5)产后随访原则:最好于产后5~7天进行,因为此时期新生儿已不再受母体黄体酮类激素影响而致平滑肌松弛,其轻度肾盂扩张可以消失,然而在出生后的头48h内由于新生儿有轻度脱水,如果出生后立即行肾脏超声检查,可出现假阴性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