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 如何确诊妊娠期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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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

50g糖筛检查标准:

血糖超过7.8mmol/L以上,且糖耐空腹血糖5.6mmol/L、1小时血糖10.3mmol/L、2小时血糖8.6mmol/L、3小时血糖6.7mmol/L。若这其中的任何一项达到或超过异常时,就可以诊断为糖耐量异常。然后医生一般会让孕妇进行糖耐量试验,以便确诊。

75g糖筛检查标准:

空腹血糖、1小时血糖和2小时血糖其中一项达到或超过5.1mmol/L、10.0mmol/L、8.5mmol/L,则可认为患妊娠糖尿病。

提醒:若是孕妇的糖筛结果数据靠近但未超过临界值,孕妇无法判断自己是否患病,则可以咨询医生意见,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测,如糖化血红蛋白检测等,可进一步确诊妊娠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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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妊娠期糖尿病筛查方法

糖筛查试验时间:

孕期常规血糖筛查时间定为妊娠24-28周,如该次筛查正常但又有糖尿病高危因素存在,应在妊娠32-34周复查。对有症状者,应在孕早期即进行糖筛查。

糖筛查试验方法:

随意口服50g葡萄糖,服糖后1h取静脉血测血糖,血糖值≥7.8mmol/L为糖筛查异常,应进一步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是检查人体血糖调节功能的一种方法。正常人口服一定量葡萄糖后,在短时间内暂时升高的血糖随后不久即可降至空腹水平,该现象称为耐量现象。当糖代谢紊乱时,口服一定量的葡萄糖后则血糖急剧升高,经久不能恢复至空腹水平;或血糖升高虽不明显,在短时间内不能降至原来的水平,称为耐量异常或糖耐量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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