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产检误诊为丙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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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产检误诊为丙肝,把医院诉至法院,医院一方并没有推卸责任,原来得到了应有的赔偿,提醒大家,产检应该到正规的医院.

  因产前检查被大夫错误查出丙肝,孕妇赵某将北京市某医院诉至法院。日前,顺义法院妥善解决了这起医疗纠纷,某医院当庭支付了原告赵某为重新检查支付的医疗费以及交通费,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赵某到北京市某医院做产前检查。7月4日检验报告出来后,医生告知原告患有丙型肝炎,并且可能影响胎儿健康。

  7月5日,原告到其他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原告并没有患丙肝。因相关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原告赵某将北京市某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3000余元。

  庭审时,怀孕已8个多月的赵某显得行动极为吃力。法官向被告说明了原告作为即将临产的孕妇,参与诉讼会使身体及心理受到一定影响而不利于胎儿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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