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吃榴莲不能和什么一起吃 这几种食物避免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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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与榴莲皆属热燥之物,若糖尿病患者两者同吃,会导致血管阻塞,严重的会有爆血管、中风情况出现,不宜食用。所以,泰国有明确规定,食用大量榴莲后,8小时之内不能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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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性食物

榴莲和牛肉、羊肉、狗肉、海鲜等温性食物都属于燥热之物,只吃一种对身体影响不大,但若是同吃,则容易导致上火,或者诱发以前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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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竹

榴莲和山竹同时吃虽然能避免上火,但却有可能引起便秘。因为这两种水果都富含纤维素,在肠胃中会吸水膨胀,过多食用反而会阻塞肠道,引起便秘。一般建议吃榴莲后吃1-3个山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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茄子

榴莲和茄子同吃,容易导致上火,对孕妇及胎儿健康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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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

榴莲和螃蟹同食的话,很容易会导致严重的胃部不适。并且螃蟹性寒,体质寒凉虚弱的孕妇吃螃蟹还容易导致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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