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某对李某作出承诺:只要李某把邻居家的小狗偷来,就付给酬金200元。该行为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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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某对李某作出承诺:只要李某把邻居家的小狗偷来,就付给酬金200元。该行为属于:

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D.犯罪行为

参考答案:

B根据《民通意见》第75条,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萧某要求李某偷小狗的行为明显违背法律相关规定,因此李某的承诺行为无效,所以选择B选项。

公务员(省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