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洋政府农商部的统计,江苏、安徽、浙江、山西、河南、吉林、察哈尔8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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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洋政府农商部的统计,江苏、安徽、浙江、山西、河南、吉林、察哈尔8省在1912年共有农牧垦殖公司59家,1919年已发展到100家。投资人主要是军阀、官僚及买办商人、华侨和少数工业资本家。但许多公司成立仅仅是为了贱价领取官荒,然后再以高出若干倍价格将土地出售。据材料可知
A. 农垦公司仍然属于封建地主经济的范畴
B. 近代农村经济获得极大发展
C. 农垦公司的创立完全是一种土地投机行为
D. 中国农村资本主义经济的滋长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结合所学,二十世纪初,在部分地区出现了租地农场主和以集资组成公司的名义来经营的农林牧垦殖企业,而租地农场主经营和极少使用机器的部分农垦企业却具有较完全的资本主义性质,是旧中国资本主义农业经济成分中最先进的部分,体现出农村资本主义经济的滋长,故D项符合题意。A项表述错误,不以土地投机为目的农垦公司不属于封建地主经济的范畴,故排除。B项,材料不能说明农村经济获得极大发展,故排除。C项表述绝对化故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