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斯塔夫·施瓦布(Gustav Schwab,1792—1850)是德国著名的浪漫主义诗人。他生于符腾堡宫廷官员家庭。曾任席勒的老师。1809—1814年在蒂宾根大学攻读神学和哲学,结识乌兰德等著名文学家。1815年去德国北部地区考察旅行,结识歌德和霍夫曼等人。他在文学上的主要贡献在于发掘和整理古代文化遗产,曾出版《美好的故事和传说集》、《德国民间话本》和《希腊神话故事》。他的主要诗集有《博登湖上的骑士》、《马尔巴赫的巨人》等。
《希腊神话故事》为读者敞开了一扇观察和认识古希腊乃至欧洲文化的窗口。作为反映古希腊神祗和英雄故事的《希腊神话故事》的确给人类的文化生活留下了丰富的精神遗产。
古代“希腊七贤”之一的哲学家泰利斯·封·弥勒特曾经说过:“神充斥一切!”他指出,古代的希腊人几乎都认为世界是神祗创造并由神祗统治的。尽管哲学家们把神祗从形象到内含都解释得十分抽象,可是这一切并不影响人们对神祗的信仰,因为对希腊人说来,没有神祗的世界那是不可理喻的。认为神祗就在身旁的意识逐步发展,最后成为希腊宗教。当然,希腊宗教并不是社会生活的特殊领域,它不仅作用于某一些时刻或者某一些隆重的场合,而且还具备穿透一切的力量。从这层意义上讲,希腊宗教成为孕育希腊文化的母体。
美籍物理学家贝特(1906—)在分析欧美社会的生命现象时指出:“对一个具体的个人说来,生命从诞生到死亡,从清晨到夜晚,从家庭到社会,始终穿戴着宗教的外衣。没有一幢房子里没有祭奉神祗的场所,没有一天,没有一餐膳食,没有一场音乐会,没有一次集会不带祭祀,不带对神祗的问候。人们遇到每一件活动,信奉每一次欢乐,遭遇每一场烦恼,无论是幸福的欢呼或是痛苦的颤抖时都会感到神祗就在身前脚后,都会渴望地呼唤他们。一切艺术、建筑、绘画、造型、诗歌、音乐和舞蹈都围绕并且服务于宗教,应宗教的需要而发展,连运动员和养马人的体育比赛也是为了表彰神祗和英雄而举办的。”
看来,古希腊人生活在一个虔诚的时代。人们无论把自己的眼光投向何方,在人类活动的一切领域内,他们都可看出人类是跟神祗的作用密切相联的。甚至钱币也铸印神祗的外貌和象征,从而显示其价值和神圣。
尽管希腊人在他们的宗教仪式中表现出许多区别,可是宗教始终是他们最强有力的凝聚力。宗教文化久盛不衰,虔诚的宗教心理几乎成为创造社会文化的源泉。
自然,信仰应该是任何宗教的起源和核心。跟基督教相比较,希腊人的信仰并不建立在上帝的启示以及显明的教义上,它没有必须履行义务的教条。相反,希腊宗教来源于坚定不移的信仰,信仰神祗是确实存在的。他们认为在生活中到处可以体验神的威力。当然,在人们的意识观念里表现神祗存在的形式是各不相同的。而且,在不同的时代,人们对神的认识和理解也不相同。古希腊人坚定地认为神是与世共存的。他们直到很久以后才慢慢地达成共识,把抬头可见、伸手却不可即的天空让给神祗。从此,神祗不再跟陆地上的凡人混迹其中,他们各自占有活动的领域,形成了神祗和凡人的天地之别。
考究神话的原意,其实就是“话”、“故事”、“消息”。在希腊人广泛的语言习惯里,神话很快就区别于“逻各斯”,它意味着臆造的传说或寓言,而“逻各斯”则表示经史实证明了的故事,或者指哲学见解。因此,逻各斯排除了一切传说和寓言的成分。在希腊人的信仰领域里,神话意味着神祗般英雄的传说和故事,是他们的形象信息。必须说明,这里的形象并不是外表的图象,而是神祗们的气质形象。因此,神话作为古希腊民族精神的产品,它对希腊人意味着一种高层次的真实表现,这类真实是无法核定的。后来,在欧洲启蒙运动时期,欧洲人常把神话看作世人的臆造,可是希腊人却坚持认为神话是神祗客观存在的标志。
神话在千百年的历史长河里强化了神祗客观存在的普遍认识。在神话世界中,神祗都以类似凡人的体态与人类相处,他们其实也被理解为人。因此,神话以及神话中塑造的神祗形象给人类的精神生活添加了巨大的影响。
如同神话一样,宗教崇拜也是从信仰神祗的意识中产生的,它们两者都牵涉到信仰的原始现象。人们试图在宗教崇拜中寻找一种可能的机会,以便用隆重的仪式把自己和神祗连接一道。宗教崇拜反映在祈祷或者其他一些表现形式上,它们可由人单独或私自进行,也可由团体或者集体进行。希腊人成功地从早期巫术风俗中寻得了宗教崇拜的途径,而希腊的政治家们却把它们统一成为对于神祗的崇拜。
神祗究竟是什么呢?他们就是脱离死亡的人。神祗是相对于凡人而存在的,死亡是区别神祗和凡人的分界线,而凡人就是不能脱离死亡的人。
神祗是永恒的,他们在神话中跟凡人同样的出生,所以他们跟凡人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上。不过,神祗比凡人显得强大和幸福。凡人由此而对神祗表示尊重和畏惧,可是他们在神祗面前却并不感到自卑。
神祗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一切生活着的,或者表现生命作用的都可成为“神祗”。神祗表现为各种植物、动物、岩石或者人。希腊宗教是主张多神论的,因此希腊人讲到的神祗往往就是主管某一具体领域的精神总概念,这是区别于各种单神教的主要内容。
在希腊诗人希西阿(约公元前700年)生活时期已经出现了明显的神祗体系。宙斯是神祗王国之祖,他是神祗和凡人之父。除了神祗以外,世界上还有一种唤做精灵的力量。精灵归属于神祗的范畴,只是显得比较缓和,他们的本领也受到一定的局限。后来,人们又从一种无可捉摸却又神通广大的精灵概念中发展出一种新的危险的势力,这就是妖孽,或称之为恶魔,他们在希腊神话中也是一支活跃的力量。
确切地说,希腊人的宗教产生了不同的根源,打有不同的民族文化的烙印。希腊宗教经历了漫长而又多变的历史,各种不同的观念相互交织在一起,互相补充,互相影响,有时甚至激烈地排斥。这里主要涉及到米诺斯文化和古希腊文化。两种文化密切结合,产生了诗人荷马在波里斯城邦王国崩溃时期所叙述的希腊人的宗教。
大约在公元前2000至1600年期间,米诺斯文化在克里特岛达到了高潮时期,从中发展出一种崭新的宗教形式,它的主要特点就是推崇形形式式的女神。
米诺斯宗教就其本质说来是一种自然宗教。山洞、地洞以及礼拜堂等都是祭祀和崇拜的主要场所。后来,人们从中发掘出祭坛、祭祀壶、圣角以及双面斧。双面斧是这类宗教的主要特征,起先是用它杀死祭供牺牲的牲口的,后来逐渐成为神圣的标志。
米诺斯宗教中呈现许多树木或者树枝的图案,表现了米诺斯宗教对植物的崇拜。在大部分的造型艺术中,人们都可看到信徒们触摸或者摇动一棵树木的图案。显然,这是一棵具有特殊力量的树。信徒们的活动十分激烈,让人感到这种信仰是狂喜和放荡的。
米诺斯艺术中常常把神祗刻画成图象或者烧制在陶罐上。神祗们被画成飞鸟,画成动物状的妖魔或者是动物与人的掺和体。动物与人的掺和艺术原来来自于东方文化的影响。
当然,在米诺斯宗教中已经有了人物化的神祗形象。
从大量的出土文物中可以归结为两大类米诺斯神祗,即家庭女神和自然女神。家庭女神的标志是一条长蛇。长蛇原来是家庭的女佑护,后来成为亡灵逝者的象征;而自然女神则把打得的猎物高高地拎在手上,例如拎着两头倒挂的雄狮等等。
在希腊神话中,女神雅典娜反映了第一种类型,而作为动物的女主人阿耳忒弥斯则明显地是一尊自然女神。
米诺斯文化在克里特岛崩溃以后却在陆上的迈肯尼王国又信奉其时,出现了一次新的黄金时代。传播这一文化的载体就是大约在公元前1600年时期的阿开亚人。他们从北方地区进入希腊国,征服了当地的土著居民。在公元前12世纪,随着多利斯大迁移而进入希腊国的居民其实也是阿开亚的同一种族人,他们拥有同样的文化,同样的宗教观念。因此,由米诺斯宗教变迁而来的古希腊宗教也是一种自然宗教,那是由外来民族从他们的家乡携带进去的。
自然宗教的基础就是相信清静的大自然里存在一块无可捉摸的势力,他们表现在源泉和林间,被分别称为海洋女神、水泽女神、森林女神等。森林女神又有多种形态,如作为酒神巴克科斯的随从西勒诺斯;森林神萨堤罗斯,那是长有公羊角、腿和尾巴的半人半羊的怪物,耽于淫欲,性喜欢乐,常常是色情狂或者性欲无度的男子标志;半人半马的肯陶洛斯人和潘纳等。起初,人们想象中的这些善良的精灵或者与人敌对的自然妖怪还没有人物化。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把这些精灵或妖魔从神祗的集体概念中剥离出来,逐渐形成个人化的单独势力。例如,从主管山林农业的潘纳神祗概念中终于发展出农神潘。传说他的身体像人,腿和脚却是羊,头上长角,居住在山林里,保护畜牧、猎人。潘喜欢音乐,创制了排箫,又称潘神箫,还带领山林女神舞蹈游戏,是希腊神话中一尊极具个性的神祗。
可以想象,由迁移运动携带而来的其他的诸路神祗都有类似的变化历史,因为在很早以前除了自然精灵以外就已经有了一系列人物化的神祗,他们活跃在人们的信仰世界和天地里。人们信仰的最高神祗宙斯打有古代印度日耳曼民族的气象神和光明神的烙印。人们把他看作万能的家庭主宰,跟宙斯生活在一起的是赫拉。赫拉的名字中(在希腊语里)含有“家庭女主人”的意思。猎人们尊奉阿耳忒弥斯,她是动物王国的女神。得墨忒耳被称作“大地之母”,无疑会受到农民的隆重祭祀。赫耳墨斯保护室外安全,赫耳墨斯的名字在希腊语中包括“石块和柱桩”的意思,这些都是保护室外,免受袭击的措施。
古代希腊的宗教随着印度日耳曼的迁移以及跟爱琴海地区居民的结合而出现了新的变化。自然宗教慢慢地演变成武士和君主的宗教。诗人荷马为后世留下了可信的证据。当然,荷马的作品中也包含了两大部分内容,即由他发现并收集的民间素材,和由他自己解释和添加的文艺素材。
荷马是按照人的形象塑造神祗的,神祗凡人化是他的艺术特点。从前,古希腊信仰中虽然也常见凡人形态的神祗,而荷马却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往前发展了一步。他的神祗不仅具有人的形状,而且具有人的感觉,能够像人一样善于思考。荷马的神祗跟凡人一样具有欲望,他们感觉饥饿,需要睡觉,会遇到困难,也会感染疾病,感到害怕、疼痛等等。神祗时常跟凡人周旋来往,甚至产生爱情,生儿育女。动物状的神祗是少见的,有的神祗出于需要会变化成动物,如雅典娜有一次变成一只飞鸟。
当然,神祗毕竟是神祗,他们有许多凡人不具备的特征。为区别于凡人,神祗被称为生活和乐天者,他们享受天堂般的安逸、宁静。人类虽然追求幸福,可是他们却常常糟蹋自身的幸福,甚至骗取别人的幸福,或者通过掠夺别人的幸福从而破坏幸福的概念和价值。为了赞美神祗的安逸,诗人荷马把神祗称为美丽的形象,只有火神赫淮斯托斯因为是个跛子算作例外。不过,他也是工艺精巧、心灵优美的神祗。
神祗们并不完全是超自然而又不可捉摸的,他们犹如迈肯尼时代的贵族一样生活。神祗与凡人的距离可以用贵族与平民的距离相比较。正如凡人不能逾越他的等级界限一样,否则将被视为亵渎神灵,所以凡人也不能成为神祗。神祗是强大而又威力无比的象征,凡人却受着生命大限的干扰。所以,生、死成为神祗和凡人不可逾越的天地界限。
神祗既然是超越自然的凡人,奥林匹斯圣山就成了他们生活的洞天福地。当然,奥林匹斯圣山上的神祗已经不是脚踏实地的神祗了,他们脱离了古老的神祗与凡人的共时、共事、共世的大地,在奥林匹斯圣山上寻得了落脚谋生的故乡。
神祗们以高山为中心,执掌统管世界的权柄。
其实,奥林匹斯神祗国是按照迈肯尼时代国王的生活方式和统治方式建设而成的。迈肯尼国王离群索居,躲在远离民间的宫殿城堡里,他们高高在上,统治全国。神祗们也依样画葫芦,他们在奥林匹斯圣山上组建的神祗大家庭犹如一个乌托邦式的大团体。大团体以宙斯为最高核心,大家同吃同住同议事,共同决定世界的进程。奥林匹斯圣山成为凡人羡慕却又不能实现的人间天堂。
希腊人在奥林匹斯神祗天堂里塑造了十二位主神。除了神祗之父宙斯和王后赫拉以外,诗人荷马在其作品中把其余的神都排列了各自的族谱,他们生育繁忙、香烟鼎盛,各神都有垂直的家庭系统,一点也不紊乱的。这里有智慧女神雅典娜,月亮和狩猎女神阿耳忒弥斯,爱情与美貌女神阿佛洛狄忒,太阳神阿波罗,战神阿瑞斯,神祗使者以及亡灵接引神赫耳墨斯,宙斯和赫拉的儿子赫淮斯托斯,宙斯的兄弟波塞冬海神,宙斯的另一位兄弟哈得斯,主管阴司鬼魂,是冥王。另外,谷物女神得墨忒耳,灶神和家室女神赫斯提,她们在荷马史诗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不过她们毕竟也属于奥林匹斯圣山上的主神。
奥林匹斯圣山的神祗真是个典型的父母子孙堂,它行使君主立宪制的政体,一点没有共和制的特色。山上除了十二名常务主神以外,还有一大批职务低微的下级神祗。彩虹女神伊里斯是服务于宙斯的女佣,该尼墨得斯是众位神祗的侍酒童子,司美女神卡里忒斯组成了阿佛洛狄忒的随从。除此以外,诗人荷马还经常把一些瞬间的动作人物化和人名化,例如恐惧称为得埃摩斯,纠纷称作厄里斯,她是战神阿瑞斯的妹妹,不和女神。诗人展开了诗意般的美好的想象,他把许多姓名化了的概念塞入神祗的行列,为灿烂辉煌的神祗世界添加了一支特殊队伍。
除了凡人化的神祗以外,诗人荷马还创造了一批难以捉摸的妖魔势力,例如表示命运和造化的摩伊拉和阿埃萨。阿埃萨神已经出现在荷马以前的民间信仰里,他甚至比人物化的神祗还要古老。作为主宰命运和死亡的势力,这两尊神祗完全不受后世神祗的干扰。他们从生命的方面积极地介入凡人的行动。反映命运的摩伊拉几乎起着消极的作用,他对宙斯和其他神祗则意味着限止权力。
宗教观念是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着的。古希腊的宗教告诉人们举头三尺有神明,人们相信神祗一定生活在地球的某一地方,神祗离凡人很近。在荷马宗教里,神祗们已经有了明确的住地,他们生活在奥林匹斯山。可是,这并不排斥神祗无所不在的理论。人们惊奇地发现,神祗们神通广大,他们总揽全局,对人世间的大小事务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神祗是掌握人类命运的高等势力,人类的每一项活动都是秉承神祗的意志,从而为自己赢得辉煌的荣誉或者可耻的惩罚。战争时期,士兵们积极争取神祗的支持。他们认为神祗会直接参予战争,并且决定战争的胜负。
人生人死是两大自然现象。从前,希腊人认为在死者其实并没有真正地死去,而是继续存在着。他们只是从坟墓里给人们带来福祉或者灾难。为了取悦于死者,人们给他们送上许多殉葬品,供他们像活人一样地使用。这里包括饮料和食品。随着死者灵魂继续生存的意识,人们又创造了一个死者的共同王国,一致推举哈得斯和珀耳塞福涅作为冥王和冥后,让他们主管死者集居的阴司地府。
迈肯尼文化崩溃前夕,希腊地区风行焚烧尸体的习惯。这是迁移人带进去的行为。这时,古希腊的灵魂意识也随着出现变化。人们认为死者的灵魂是没有力量的阴影图象,随风飘散,没有固定的体形。后来,人们又给死者的灵魂安装了一副飞行的翅膀,表示行踪不定的意思。
荷马描述的死者全是哈得斯王国的居民,他们已经无力左右活人的生活,因为他们是没有意识和没有知觉的存在。他们的存在是曾经的存在,是过去的存在。哈得斯王国就其原意来说并没有被看作惩罚或者表彰的地方,虽然荷马在这里也举有不少的例子,如西绪福斯和坦塔罗斯。
西绪福斯是个暴君,死后被罚在地狱把巨石推上山顶。可是每当他把巨石推到山顶时,巨石又自动地滚落回去。他只得再作努力,重新再推,如此反复,循环不已。
坦塔罗斯也是一个有罪的国王,他把自己的儿子珀罗普斯剁成碎块,烧成佳肴,端给神祗们享用。宙斯大怒,体罚他永远站在水中,水深至下巴。坦塔罗斯想张口喝水时,水势就减退;另外,在他的头顶上还垂挂着果树。果子晶莹可爱。可是,等到他感觉饥饿想吃果子时,树植就地自动升高,让他可望而不可即,算是对他的罪孽的惩罚。
不过,哈得斯国从总体上讲主要还是灵魂聚居之地。死者的灵魂往往在死后都渴望尽快地到达那里。所以,他们甚至会请求活人,赶快安葬或者火化自己,以使自己在哈得斯王国里迅速寻得安身之处。
除了这类观念以外还有一种理论,认为死者虽然成了幽灵、幻影,可是他们仍然还存在,因此能在某一时刻重新恢复知觉并且开口说话。不过,幽灵已经无力进行活动,更不能继续他们在尘世间的生活。
从活人对死者的祭祀活动中可以推论出人们对死者力量的认识和信仰。诗人荷马虽然一再否认这种理论,可是就在他生活的那个时代,死者几乎仍然被看作跟神祗一样的不可捉摸的强大势力。
而希西阿则另辟新径,他创立了又一种新颖的神谱体系。希西阿在希腊人宗教方面的作用不亚于诗人荷马。他尤其在神谱一书中致力于阐述神祗的形成,阐述世界的形成和现状,创立了自己的神谱。希西阿在描述自己创立的神祗谱系前首先介绍了宇宙的形成:
天地之初,一片混沌。最古老的神祗卡俄斯主宰一切。卡俄斯无育而娩,从自身分出了大地和爱神厄洛斯,此外还分出夜晚和黑暗神厄瑞玻斯。厄瑞玻斯是死神和睡神之父。厄洛斯更为神通广大。他生得稚气可爱,裸体,双翼,携带弓箭在空中飞舞。厄洛斯拥有金箭和铅箭两种。中了金箭的人将会获得爱情,中了铅箭的人就会失去爱情。大地又自身分出了星光灿烂的天空、山脉和海洋。厄瑞玻斯和夜晚分出太空以太和白天。
接着,诗人又试图解释一切的存在,阐述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力量。希西阿坚定地相信世界充满了神祗,他甚至比荷马更致力于造神活动。他把作用于世界的一切现象都神化,并在神祗体系中占有了相应的位置。为此,他命名了三百多位神祗,制定了一部系统的神祗排列榜。他自己也对一切存在所表现出的有意识的秩序坚信不移。这里涉及到三大体系,而这些体系的根源乃在于黑夜、海洋以及天神乌拉诺斯和大地女神该亚的结合。故事的进一步发展则介绍了统治集团的三代演变史:即乌拉诺斯、克洛诺斯和宙斯。政权的更迭在这里经历了艰苦的斗争甚至血腥的冲突。宙斯制服了提坦神以后,登上了世界神祗主宰的宝座。从此,神祗世界开创了一个新纪元。正义和秩序战胜了横蛮和混乱,人类把自己的理想推上了至高无上的地位。
当然,希西阿的神祗理论也同时具有两元论的倾向。他一方面相信神祗之父宙斯的权力统治,可是他又把世界看作一片黑暗和凶恶。这里就出现了一个严肃的问题:他在神谱理论中把凶恶看作黑夜的后裔,他又把死亡的暴力,把折磨人类的灾难如贫困、老化、斥责、妒嫉、劳累、饥饿、苦难、欺骗、纠纷、疾病、癫狂等等称为黑夜的子孙,那么作为大地的儿女,海洋和黑夜就处于无穷无尽的生死搏斗之中。这场斗争即使在宙斯的合理统治下也仍然无休止地往下进行着。当然,诗人眼中和笔下的世界是个每况愈下的生活天地,它经历了天堂乐园一般的黄金时代、白银时代,慢慢地进入战争绵延的铁时代,转入历史的低谷。希西阿以极其现实主义的眼光打量世界,看到世界上居然有许多的凶恶。可是他毕竟是个虔诚的时代主义者,深信善良和美好,并把宙斯塑造成最高最完美的表达形式。
在古希腊,英雄传说是荷马之前的最大的精神产品。多里斯民族迁移赶走了阿开亚人。阿开亚人不忘故土,他们精心保留了古老的回忆,作为民族的精神财富。在异国他乡生活的漫长岁月里,人们通过相互间的融合、交换、互译,通过吸收自由的传说艺术和童话题材,慢慢地凝聚出如奥德修斯和阿耳戈英雄的精彩传说。后来,多里斯人接受了希腊英雄传说,他们还为之增加了自己的内容,于是,英雄传说也就演变成全希腊的文化财富。
希腊神话经历了丰富的时代变迁和历史风云,它几乎成为希腊乃至欧洲一切文学和艺术活动的基本素材。它从传说进入歌咏,从歌咏进入故事,从故事进入戏剧,最后进入通行全希腊的史诗,而且还在罗马文化中生根落户。从此以后,它为自身寻得了进入拉丁文和古德语的渠道,成为全欧洲的文化宝藏。今天,欧美的戏剧、诗歌和其他的文化活动都在滔滔不绝流经于世的希腊神话中汲取新的营养,成为文艺再创造的重要源泉。
伟大的20世纪一步步地进入它的尾声。放眼世界,人类有理由为千百年的社会进步和科学成就感到自豪。他们由衷地认识到:神是没有的,然而反映历史,反映文化,反映人类精神风貌的神话故事却是美好的、永恒的。它记录了人类追求生活的无限理想和希望,同时却又库存了人类多少为了争取未来而洒落的汨汨泪水和琅琅笑声。
一部波澜壮阔的《希腊神话故事》就在这样美好的文化氛围和悲壮的历史时期里掀开了它那令世界难以忘怀的扉页。
(艾英)
第二十七章-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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