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湿热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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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湿热证是指肝胆湿热证,大多是由外感湿热或内生湿热所致,症状包括腰痛烧灼、腹胀厌食、口苦恶毒、小便短红或黄、大便不齐、体眼黄、舌红、毛黄腻、脉弦数等。

肝胆湿热证的治疗,病人应服用药物。建议应注意,避免同时吃冷食和辛辣刺激性食物,不要吃油腻的食物。肝胆湿热患者应注意适当运动、增加体质,不要过度劳累,不要吃过量的东西,不要抽烟喝酒,以免引起感染,加重湿热的症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如有需要请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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