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术后“扶正祛邪”是治之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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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是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古籍称之为“乳岩”。其特点是乳房部出现无痛、无热、皮色不变而质地坚硬的肿块,推之不移,表面不光滑,凹凸不平,或有乳头溢血,晚期溃烂。体质虚弱之人易患此病,情志内伤,忧思郁怒是发病的重要因素。 乳腺癌术后“扶正祛邪”是治之大法,重在“扶正” 扶正,是扶助机体的正气,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抗邪、抗病能力的一种治疗原则。祛邪,是祛除邪气,排除或削弱病邪侵袭和损害机体的一种治疗原则。 上个世纪70年代,国内多数医者重视“以毒攻毒”的学术观点,而今“以毒攻毒”则淡出于临床。大量实验研究表明,不少扶正补益中药有提高机体免疫力作用,转而能抑制癌细胞的活力,甚至促使癌细胞凋亡,因此,扶正祛邪的学术观点在治癌领域中占有重要地位。 乳癌术后的治疗,目的是提高患者生活质量,防止复发与转移,“扶正祛邪”不是各占50%,应重在“扶正”。“扶正”法应以“益气健脾”贯穿始终,诸多乳癌术后患者诉肢软、乏力、纳少、泛恶症状,以上均是脾气受损的表现。扶正法选用补益气血、益气健脾、滋养肝肾等的补益药增强体质,调节免疫力,提高机体抗癌能力,防止复发转移。 据文献资料报道,100例复发转移患者中,有70%是在术后2年内发生的。据分析,在此期间患者经历大手术创伤,又经放化疗损害,加上内分泌治疗对机体内分泌代谢等内环境的干扰,整体虚弱是主要的,加上岁月漫长流逝,诸多烦心操劳,中青年患者的精神压力,中老年患者的家务重担,又不注意调摄,正气受挫,蛰伏之邪毒容易蕴发走窜。因此,“扶正祛邪”的治疗应重在“扶正”,使机体阴阳、气血、脏腑、经络达到平衡与协调,使正气恢复,达到正胜邪消,“正气存内,邪不可干”,从而提高生活质量,降低复发转移率,提高生存率。 乳癌术后的治疗,亦应“祛邪”,乳癌患者经手术与放化疗后,大部分癌毒已被清除或剿灭,而其残留的癌灶、毒素仍可蛰伏于血液、脏腑、骨骼或局部皮肉之中,放化疗之毒及体内病理代谢产物湿、热、痰浊、等均应清除,故“祛邪”法应列入“治本”之范围。针对患者术后、放化疗时或后所产生的诸种病理证候,辨证选用清热化湿、祛瘀化痰、解毒消肿、软坚散结诸法,以及虫类峻猛之品,清除毒素、抑杀癌细胞,防止死灰复燃。然而祛邪解毒法的应用,要遵循“攻毒太过必伤正”、“衰其大半而止”的原则,否则又伤正气。 扶正与祛邪的应用,尚需依据患者体质强弱、病程长短、肿瘤状况、手术状况、放化疗方案等具体情况,来调整扶正与祛邪的轻重。通常术后放化疗期间,正虚甚而邪滞轻,“扶正”与“祛邪”可9:1;放化疗结束,内分泌治疗期间,扶正与祛邪可8:2 ;术后2年正气日渐恢复而虚邪有所长,可调整为7:3等等。临证千变万化,还得按实际情况,辨证设定。 术后心悸气短,面色苍白,头晕虚眩,属气血两虚证,常选用当归补血汤加鸡血藤、黄精、紫河车,或归脾汤加黄芪以益气养血;化疗后脾胃不和证,常选用香砂六君子汤加柿蒂以健脾行气和胃;化疗后出现骨髓抑制,辨证为气阴两虚证,常选用大补阴丸合四君子汤以益气养阴。在以上辨证施治基础上,还须结合辨病施治,如手术后皮瓣坏死,应在辨证施治基础上加益气活血、化瘀解毒之品;术后上肢水肿,应加用活血通络、化瘀消肿之品;化疗后恶心呕吐,加用益气和胃、芳香醒脾之品;放疗后舌红光剥,咳嗽频频,加用益气养阴、清肺救燥之品;化疗骨髓抑制,血白细胞减少,加用健脾补肾和血肉有情之品;乳癌术后肝转移,加用养肝柔肝、破瘀消癥之品;肺转移加用清肺化浊、逐痰散结之品;骨转移加用益肾壮骨、祛瘀解毒之品;脑转移加用平肝醒脑、搜风解毒之品;有咽炎、口疮、脓肿的加用养阴清火之品;有颈腰椎病的加用滋补肝肾之品等。 临床证候常可相互交叉,灵活变通,我们并不拘泥于以上辨证分型,中医认为在不同的阶段可以有相应的辨证分型,出现几种辨证分型兼夹也是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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