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罐的适应症与禁忌症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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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医学水平的不断进步,拔罐疗法的适应范围也越来越广泛,目前我国的拔罐适应症已经进展到内科、外科、妇科等等百余种疾病。

1.拔罐适应症

拔罐疗法对疮疡痈毒的治疗有其独到之处。

(1)拔罐形成的负压作用于脓腔,可使脓液充分引流,减少全身中毒性反应,促进创口愈合。

(2)避免在治疗深部脓肿和复杂多脓腔脓肿时大创口引流,减少病人痛苦,缩短引流创口愈合时间。

(3)促进脓栓脱落,缩短炎症周期,少用抗生素,从而大大缩短了病程。

(4)拔罐的温热效应及持久均匀的负压效应,改善了局部创面的血液循环,促进了复杂创面和经久不愈的慢性溃疡的迅速愈合。

2.拔罐禁忌症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禁用或慎用拔罐疗法。

(1)凝血机制不好,有自发性出血倾向或损伤后出血不止的患者,不宜使用拔罐疗法,如血友病、紫癜、白血病等。

(2)皮肤严重过敏或皮肤患有疥疮等传染性疾病者不宜拔罐。

(3)恶性皮肤肿瘤患者或局部破损溃烂、外伤骨折、静脉曲张、体表大血管处、皮肤丧失弹性者,局部皮肤不宜拔罐。

(4)妊娠期妇女的腹部、腰骶部及乳部不宜拔罐,拔其他部位时,手法也应轻柔。

(5)肺结核活动期,妇女经期不宜拔罐。

(6)重度心脏病、心力衰竭、呼吸衰竭及严重水肿的患者不宜拔罐。

(7)五官部位、前后二阴部位不宜拔罐。

(8)重度神经质、全身抽搐痉挛、狂躁不安、不合作者,不宜拔罐。

(9)醉酒、过饥、过饱、过渴、过劳者,慎用拔罐。

拔罐疗法具有明显的缓解疼痛效果,无论是内科的头痛、腹痛、胆绞痛、风湿痛,还是外科的急性腰扭伤、慢性软组织损伤,都可以用拔罐疗法取得立竿见影的疗效,有的甚至只需一次治疗即可痊愈。

(责任编辑:zx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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