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陈先生随旅游团到A市旅游,在定点餐厅用餐时,由于餐厅地板有水滑倒,当时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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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陈先生随旅游团到A市旅游,在定点餐厅用餐时,由于餐厅地板有水滑倒,当时只感到脚部轻微疼痛,并未在意,继续随团去了B市。但到了B市不久陈先生觉得伤势加重,不能行走。于是,他便向B市旅游质检部门投诉。B市旅游质检部门认为,陈先生是在A市旅游期间用餐时不小心滑倒受伤的,此事与他们无关,不受理该投诉。

请回答以下问题:

(1)陈先生能否得到赔偿?为什么?

(2)B市旅游质检部门拒绝受理陈先生的投诉是否正确?有何法律依据?

参考答案:

(1)陈先生可以得到赔偿。陈先生是在随团旅游期间在行程安排的定点餐厅用餐时滑倒,并且身体受伤。 (2)不正确。根据《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旅游者可以向被投诉者所在地、损害行为发生地或损害结果发生地的相关部门进行投诉。陈先生在A市摔伤后在B市显现了出来,因此可以向B市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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