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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根据东莞社会保障局相关通知规定,自2014年6月17日起,东莞市参保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执行标准从原来35元/天调整为70元/天,详情请拨打0769-12333。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标准,按300元/次的定额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