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共同对丙实施严重伤害行为时,甲误打中乙

19 查阅
甲、乙共同对丙实施严重伤害行为时,甲误打中乙致乙重伤,丙乘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真题)
a
甲的行为属打击错误,按照具体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b
甲的行为属对象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c
甲误打中乙属偶然防卫,但对丙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
d
不管甲是打击错误、对象错误还是偶然防卫,乙都不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参考答案:

cd

      a项: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打击错误,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差误,导致行为人所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但这种不一致并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根据具体符合说,甲主观上具有伤害丙的故意,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造成丙重伤的结果,对丙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甲主观上没有伤害乙的故意,但却过失致乙重伤,对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甲只实施了一个行为,却触犯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论处,不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所以a选项表述错误。
      b项: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做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与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然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本题中,甲并没有把乙当做丙加以侵害,主观上没有发生认识错误,所以甲不存在对象认识错误。所以b选项表述错误。
      c项:偶然防卫,是指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法益的行为,符合了正当防卫客观条件的情况。甲过失致乙重伤的行为,客观上使丙的身体健康法益免受不法侵害,甲的行为属于偶然防卫。但甲主观上具有伤害丙的故意,客观上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造成丙重伤的结果,对丙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所以c选项表述正确。
      d项:不管甲是打击错误、对象错误还是偶然防卫,乙此时已经重伤,且丙乘机逃走,不管采取哪种学说,乙此时的犯罪结果均未实现,不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所以d选项表述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d项。

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