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甲(17周岁)因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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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1月,甲(17周岁)因邻里纠纷,将邻居杀害后逃往外地。2004年7月,甲诈骗他人5000元现金。2014年8月,甲因扒窃3000元现金,被公安机关抓获。在讯问阶段,甲主动供述了杀人、诈骗罪行。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真题)
a
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甲所犯三罪均在追诉期限内
b
对甲所犯的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与盗窃罪应分别定罪量刑后,实行数罪并罚
c
甲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成立自首,故对盗窃罪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
甲审判时已满18周岁,虽可适用死刑,但鉴于其有自首表现,不应判处死刑

参考答案:

abcd

      a项:根据《刑法》第89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a项中,2004年7月甲诈骗他人现金5000元,属于“数额较大”。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因其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则追诉期限为5年,而2014年犯盗窃罪时,已不再诈骗罪的追诉期限内,因此诈骗罪已过追诉时效,所以,a项错误。
      b项:因诈骗罪已过诉讼时效,不能再根据此罪对甲量刑处罚,所以,b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c项中甲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杀人、诈骗罪行,以自首论,但需要注意的是,对甲从宽处罚是针对自首的罪行,而不是甲被羁押所涉及的盗窃罪。所以,c项错误。
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d项: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本案中,能对甲判处死刑的罪行只能是故意杀人的行为,犯此罪时,甲未满十八周岁,故对其不适用死刑。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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