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派出所民警甲接到关于某旅店老板乙涉嫌组织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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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派出所民警甲接到关于某旅店老板乙涉嫌组织卖淫的举报,即前往该旅店,但没有碰见乙,便将怀疑是卖淫女的服务员丙带回派出所连夜审讯,要她交代从事卖淫以及乙组织卖淫活动的事。由于丙拒不承认有这些事,甲便指使其他民警对丙进行多次殴打逼其交代,丙于次日晨死于审讯室。法医出具的尸检报告称:"因受外力击打造成下肢大面积皮下出血,引起患有心脏功能障碍的丙心力衰竭而死。"对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05年真题)
a 属于刑讯逼供行为
b 属于暴力取证行为
c 应按故意杀人罪处罚
d 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

bc

a项:所谓“刑讯逼供”,根据《刑法》第247条的规定,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该罪的适用对象,仅限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题中,虽然甲对丙使用了“殴打”等肉刑或变相肉刑,令其“交代从事卖淫的事”,但即便丙确实在实施卖淫行为,因单纯的卖淫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所以,丙不具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份,因此,甲对其丙的行为不构成刑讯逼供,更何况丙是否为卖淫女也是存有疑问的。故而,该项认为甲的行为属于刑讯逼供行为,是不正确的。故a项错误。
b项:根据《刑法》第247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是“暴力取证行为”,可构成暴力取证罪。其中,“暴力”是指对证人使用有形力的一切方法,对于暴力的程度没有限度;行为对象仅限于证人;目的在于强迫证人做出特定内容的证言。本题中,民警接到举报称某旅店老板乙涉嫌组织卖淫,但出警后,没有抓到乙,却将该旅店服务员并怀疑成卖淫女丙带回派出所。因此,丙在诉讼地位上仅属于证人。身为司法工作人员的甲指使其他民警对丙采用暴力殴打的方式,逼迫其供述自己从事卖淫及乙组织卖淫活动的事。故而,甲构成暴力取证罪,其之行为属于暴力取证行为。故b项正确。
c项:根据《刑法》第247条后段的规定,有暴力取证行为,“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即此时,暴力取证罪因具备“致人伤残、死亡的”结果,而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所以,认为对甲因暴力取证导致丙死于审讯的行为,按故意杀人罪处罚是正确的,甲对丙的死亡至少是持有间接故意的心态。故c项正确。
d项:根据《刑法》第16条的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构成意外事件,不是犯罪。然而,本题中,甲故意指使其他民警对丙进行殴打并致其死亡,不能说,甲对于丙的死没有主观上的故意。因此,甲的行为具有社会危险性,认为其行为“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是不正确的。故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