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abc
《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罪的主体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其中,具有扶养义务的人,不能仅根据婚姻法等来确定,而应根据不作为义务来源的理论与实践,知法律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要求履行的义务、法律行为导致的义务、先前行为导致的义务等来确定。基于同样的理由,遗弃罪的对象也不限于家庭成员。本题,林某的自愿接受行为与职业内容使其负有将被害人送往医院的作为义务,即具有救助被害人生命的义务;特别是在王某逃走后,被害人的生命安全完全依赖于林某的救助行为,导致其救助义务程度更高。另外,林某能够救助而拒不救助,并且将被害人弃置路边,从而使被害人的生命从一种危险状态转变为更加危险的状态,进而造成了死亡结果。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与结果具有不救助的故意心理状态。因此,林某的行为成立遗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