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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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是由哪一机关批准生效的? (2006年真题)
a 国务院
b 全国人大
c 全国人大常委会
d 国家主席

参考答案:

b

根据《宪法》第67条第(十四)项的规定,“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但是,从历史事实看,题干中的《中英联合声明》是在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作出批准决定的。由全国人大批准是符合《宪法》规定的,理由在于:第一,该联合声明并非一个一般意义的协定,而是一个涉及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的协定,根据《宪法》第62条的相关规定,“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其次,虽然《宪法》未明文规定全国人大有条约和协定的审查批准权,但根据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及其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系,自然应当有权行使上述权力;第三,《宪法》第8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可
见,国家主席只能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批准条约和协定,全国人大决定批准的条约和协定不需要国家主席的批准。本题答案为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