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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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对此,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继续审理伤害案,将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b 鉴于伤害案属于可以公诉的案件,将伤害案与抢劫案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c 继续审理伤害案,建议检察院对抢劫案予以起诉
d 对伤害案延期审理,待检察院对抢劫案起诉后一并予以审理

参考答案:

a

根据《刑诉法解释》第267条规定:“被告人实施的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对自诉案件一并审理。”可知,被告人实施了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人民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原告人提起自诉案件的,法院可以对原告人提起的自诉案件一并审理;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被告人有属于公诉案件的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新发现的案件另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处理。
本题中,法院审理的是属于自诉案件的伤害案,而发现的抢劫行为属于需要立案侦查才能查明的公诉案件,依据管辖分工的有关规定,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将抢劫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对伤害案继续审理。所以a项正确,bc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

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