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
acd
acd项,《高法解释》第167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收件人签收。收件人不在的,可以由其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的人员代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代收人的住处或者单位;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可见,acd项符合该条文规定,正确。b项。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而非在“起诉书副本”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b错误。综上所述。本题选acd。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