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谚云:“法律为未来作规定,法官为过去作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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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谚云:“法律为未来作规定,法官为过去作判决”。关于该法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法律的内容规定总是超前的,法官的判决根据总是滞后的
b 法官只考虑已经发生的事实,故判案时一律选择适用旧法
c 法律绝对禁止溯及既往
d 即使案件事实发生在过去,但“为未来作规定”的法律仍然可以作为其认定的根据

参考答案:

d

       a项:“为未来做规定”的意思是着眼于未来,表达了立法的前瞻性,但这并不等于“法律的内容规定总是超前的”,相反法律具有滞后性。“为过去作判决”表达了司法的被动性,即法官的判决只能针对已经发生的案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判决根据总是滞后的”。所以,a项错误。
     bcd项:法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情况是不同的。就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和刑事法律而言,一般以法律不溯及既往为原则。但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并非绝对。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新法。我们也可以把这个原则称为“有利原则”,它同样具有其正当性或者合理性基础。因此,即便案件发生在过去,但是在符合“有利原则”的情况下,新法即“为未来作规定”的法律仍然可以作为其认定的根据。所以,bc项错误,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