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甲经法定程序将名字改为与知名作家相同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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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甲经法定程序将名字改为与知名作家相同的“王乙”,并在其创作的小说上署名“王乙”以增加销量。作家王乙将王甲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公民虽享有姓名权,但被告署名的方式误导了读者,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姓名权属于应然权利,而非法定权利
b 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填补规则漏洞
c 姓名权是相对权
d 若法院判决王甲承担赔偿责任,则体现了确定法与道德界限的“冒犯原则”

参考答案:

b

a项:《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姓名权属于法定权利。a项错误。
b项:诚实信用原则是公理性原则。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之一: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只有在出现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情形,法律原则才可以作为弥补“规则漏洞”的手段发挥作用。因此“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填补规则漏洞”的说法正确。b项正确。
c项: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如所有权、人身权。由于绝对权的权利人可以向一切人主张权利,可以对抗他以外的任何人,因此又称为对世权。相对权是指义务人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由于相对权的权利人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主张权利,他对抗的是特定的义务人,因此又称为对人权。 姓名权是对世权,是绝对权而不是相对权。c项错误。
d项:张文显在《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中提到过“冒犯原则”,“冒犯原则”(offence principle),其基本思想是法律禁止那些虽不伤害别人但却冒犯别人的行为是合理的。所谓“冒犯行为”那是指使人愤怒、羞耻、惊恐的淫荡行为或放肆行为。但冒犯原则适用于刑事制裁领域。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选b项。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