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系法学院退休教授,吴某经其同意将其讲座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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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系法学院退休教授,吴某经其同意将其讲座录音并重新整理成文档,在此期间邀请其好友陈某做详细批注,命名为《法治之路》。吴某授权中国法制出版社专有出版,讲法网站将《法治之路》重新排版制作电子档上传至其网站并提供下载服务。对此,该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讲法网站侵犯了教授朱某的著作权
b 讲法网站侵犯了仅仅吴某的著作权
c 讲法网站侵犯了陈某的著作权
d 讲法网站侵犯了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答案】 b【难度】中【解析】《著作权》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二) 口述作品;口述作品亦称口头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即赋诗词等以口头语言创作的作品,因此朱某对其讲座内容有著作权。吴某经朱某同意将其讲座录音并整理成文档,吴某的行为属于演绎行为,陈某对该文档作详细批注,属于《著作权》第13条第1款规定的合作作者。因此,吴某和陈某对《法治之路》享有著作权。

参考答案:

b

《著作权》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二) 口述作品;口述作品亦称口头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即赋诗词等以口头语言创作的作品,因此朱某对其讲座内容有著作权。吴某经朱某同意将其讲座录音并整理成文档,吴某的行为属于演绎行为,陈某对该文档作详细批注,属于《著作权》第13条第1款规定的合作作者。因此,吴某和陈某对《法治之路》享有著作权。a、b、c项:讲法网站重新排版制作电子版上传网络并提供下载服务的行为侵犯了朱某、吴某、陈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复制权,a、c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d项:《著作权法》第31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因此中国法治出版社对《法治之路》享有专有出版权,专有出版权是复制权和发行权的组合权利。讲法网站在其网站上传《法治之路》的电子档并提供下载服务的行为侵犯了中国法制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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