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和钱某参加省教委组织的"省中小学教师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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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和钱某参加省教委组织的"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 后省教委以"通报"形式,对李某、钱某等4名作弊考生进行了处理,并通知当次考试各科成绩作废,三年之内不准报考。李某、钱某等均得知该通报内容。李某向省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省政府未予答复。李某诉至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法院应当受理李某对通报不服提起的诉讼
b 李某对省教委提起诉讼后,法院应当先考虑追加钱某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c 法院应当受理李某对省政府不予答复行为提起的诉讼
d 钱某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处理依据的证据可以作为认定被诉处理决定合法的依据

参考答案:

d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第1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知,行政相对人或者相关人只要不服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均可以提出行政诉讼。本题中,省教委以"通报"的形式,对李某、钱某等4名作弊考生进行了处理,并规定3年之内不准报考,该行为属于具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对外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李某、钱某等的权利义务受到了实质性的影响,属于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因此,李某对通报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a项表述正确。对于应当作为原告而未起诉的当事人,法院的法定处理步骤如下:第一种情况,如果同意法院追加为原告,其法律身份为共同原告;第二种情况,如果既不参加诉讼也不同意追加为原告,但肯放弃实体权利,可不参加诉讼;第三种情况,如果既不参加诉讼也不同意追加为原告,但又不肯放弃实体权利,应追加为第三人。可见法院应先考虑追加钱某为共同原告。b项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可知,对于复议机关的不作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法院应当受理李某对省政府不予答复行为提起的诉讼,所以c项表述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0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二)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非法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所采用的证据;(三)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可知,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处理依据的证据“不可以”作为认定被诉处理决定合法的依据。所以,d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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