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在董事选举中应积极推行( )。
A.记名投票制度
B.无记名投票制度
C.累积投票制度
D.无累积投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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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解析】答案为C。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在董事的选举过程中,控股股东的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累积投票制度是指一个股东在选举董事时可以投的总票数,等于他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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