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金沙区法院在开庭审判徐某交通肇事案的过程中,徐某的辩护人请求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并请求重新勘验。依照法律规定,法庭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

21 查阅

[单项选择题] 金沙区法院在开庭审判徐某交通肇事案的过程中,徐某的辩护人请求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并请求重新勘验。依照法律规定,法庭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

A.应当决定延期审理

B.应当决定中止审理

C.可以决定延期审理

D.可以决定中止审理

参考答案:

C

《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第1款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6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中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理由。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应当同意该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理由并继续审理。”可见,本题中的情形是“可以”而不是“应当”决定延期审理,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