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丙企业作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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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丙企业作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企业和乙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没有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则( )。

A.丙企业不承担保证责任

B.丙企业仅仅对原来的10万元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丙企业对15万元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D.保证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

B解析:考查要点是保证责任的承担。保证合同签订后,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就主合同的金额作出变动,从而加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人仍然要对原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综上分析,保证人仅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而不是全部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A项表述错误。由于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C项表述错误。保证合同属于从合同,主合同变动不影响从合同的效力,因此,D项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