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丙企业作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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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丙企业作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企业和乙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没有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则( )。
A.丙企业不承担保证责任
B.丙企业仅仅对原来的10万元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丙企业对15万元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D.保证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