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时京城长安某人犯有三种罪,三种罪的处刑分别为徒一年、徒二年和徒三年,依据唐律的规定,该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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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时京城长安某人犯有三种罪,三种罪的处刑分别为徒一年、徒二年和徒三年,依据唐律的规定,该罪犯最终将被处以( )。

A.徒二年

B.徒三年

C.徒六年

D.徒三年以上六年以下

参考答案:

B解析:唐律规定凡一人构成两个以上犯罪,实行“以重者论”的原则。也就是采用重罪吸收轻罪,刑不累加的原则。即各罪轻重不等,只科重罪,不计轻罪;轻重相等,从一罪处刑。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