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政权教授法律,培养司法官吏的司法机构是()。

18 查阅

曹魏政权教授法律,培养司法官吏的司法机构是( )。

A.律博士

B.秋官大司寇

C.大理寺

D.尚书台

参考答案:

A解析:考查要点是曹魏政权的特殊司法机构。曹魏政权在中央司法机关中设律博士,以教授法律、培养司法官吏为职责。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司法机构基本沿用汉制,中央司法机关仍为廷尉,北齐将廷尉改为大理寺,以大理寺卿为最高长官,并扩大了编制。北周政权垂涎于周朝天下八百载,故将大理寺改为秋官大司寇,后又被隋朝改回大理寺的名称。因此,排除B项和C项。尚书台为西晋政权首设,该制度为隋唐时期尚书省的渊源。尚书台不是司法机构,而是行政机构,因此,排除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