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为减少冤案,允许向皇帝直诉,建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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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为减少冤案,允许向皇帝直诉,建立了( )。

A.登闻鼓制度

B.拦车马制度

C.嘉石制度

D.匦函制度

参考答案:

A解析:三国、两晋、南北朝时在起诉制度上已有所变化,主要是上诉直诉制度的改进。西晋时期在朝堂外悬设“登闻鼓”,允许有重大冤情者击鼓鸣冤,直诉于中央甚至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