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具有一定公证意义的买卖契约是( )。
A.赤契
B.白契
C.市契
D.尾契
点击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
A解析:在宋代,买卖田必须经“立契”的法定程序。凡加盖官印的契约称为“赤契”,不加盖官印的契约称为“白契”,“红契”的举证效力高于“白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