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这颗绚丽的南国明珠,在改革开放中一直走在前列。珠海人以花园一样的城市向世人展示了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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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这颗绚丽的南国明珠,在改革开放中一直走在前列。珠海人以花园一样的城市向世人展示了他们的才干,以井井有条的管理展示他们的精神——依法治市。在依法治市的系统工程中,依法管理土地是他们做得最出色的。珠海人在土地管理方面是走过弯路的。在建立经济特区之前,珠海是一个仅有12万人口的小县。成为经济特区后。房地产业迅速发展,使这里的人们开始认识到土地的价值。于是,许多人把手伸向土地。但是,由于土地管理无章可循,多头分散征地、开发经营。无偿或低偿无限期使用土地,使国家土地资源严重流失。更深一层的问题是,对市政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只有投入没有回收。从建市、办特区至1988年年底,市政府共投人人民币23亿元。借外资5 500万美元。同时,还欠农民的征地和换地补偿款5.5亿元,但至1987年年底,对部分用地单位和三资企业回收市政配套和征收土地使用费仅2 556 .6万元。大量钱财都进了大大小小公司的“腰包”。“这样走下去,只有死路一条!”市委书记梁广大大声疾呼。他决心要改变这种过时的管理体制。那么。路在何方?珠海市领导陷入了沉思。他们找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看到了关于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规定;他们参考省人大颁布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立法原则和方法,借鉴香港、澳门的经验,结合珠海实际,决定对土地高度集中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和统一管理,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为此,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于1988年先后审议通过了《珠海市土地管理暂行办法》和《珠海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规定》,把对土地管理的“五个统一”,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并付诸实施。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珠海市土地管理开始走上法治的轨道。土地管理由乱到治,不是订立一两个规章就可以完成的。珠海市的实践表明,要依法治理。还必须进行艰苦的工作,冲破重重阻力。于是,珠海开始了对过去乱批乱用土地的清理整顿。他们全面清理非农建设用地,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对干部、职工非法买地建房依法作了处理。18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情况也查清了,取缔了其中的14家,保留的4家也隶属市政府直接管理。这些公司过去征了未用的4 200多亩土地也被收回了。通过大力整治,彻底结束了土地管理中的混乱状态。但是,由于利益攸关,整治的阻力也是很大的。依法查处违章建设的淇澳新村32栋私人别墅一事便是典型。90年代初期,一些外地人向淇澳村委会申请在淇澳岛的淇澳新村兴建私人住宅。村委会同意后,他们未经规划和国土部门批准,未中办建房手续,便先后建起了30多栋三层小别墅。珠海市规划局、国土局于1994年10月先后两次在《珠海日报》上刊登“通知”,责令这些小别墅的主人在规定期间内补办报建手续。但是,规定的时限过去了,这些屋主没有任何反应。“对这些违章者动真格的!”珠海市有关领导决定抓住这个藐视法规的典型。1995年5月30日,市规划局、国土局联合发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要依法没收32栋违章建筑的私人别墅,并在《珠海日报》公告送达。这一下全珠海都震动了,违章建筑行为自此大为收敛。经过了几个回合,珠海人从依法管理土地中尝到了甜头,决心坚定不移地走下去。1997年,市人大审议通过和颁布了《珠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国土局向市政府递交了《珠海市房地产抵押管理条例》(草案),《珠海市土地管理条例》亦将上报市政府。这个把“五个统一”明确从规章上升为法律条文的文件,也将很快由市人大审议。珠海市1997年出台了12个地方性法规,其中土地管理就占了3个,可见市政府和市人大的高度重视。珠海市土地管理完完全全纳入法治的轨道。为时不会太远了。

请回答:

依法治国的内涵是什么?珠海市在土地管理问题上,有过什么教训?尝到了什么甜头?结合案例事实,谈谈健全法制、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必要性及其重大意义。

参考答案:

依据上述案例依法治国的内涵就是政府的各项治理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保障集体与人民的根本利益。珠海市在成为经济特区的初期在土地管理上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可依致使以土地为核心的各种利益大量流失到少数人手里给珠海市的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依法治理土地使得珠海市的土地管理规范起来彻底结束了土地管理中的混乱状态。基于上述珠海市的经验健全法制、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在当前我国以经济建设为核心的时期极其必要否则市场经济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就会被歪曲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就会遭受损失。依据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