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中央刑事案件的复核机关是( )。
A.大理寺
B.刑部
C.理藩院
D.都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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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解析:考查要点是清朝刑事案件的复核机关。清朝的中央司法机关由大理寺、刑部和都察院组成,并称“三法司”,其中,大理寺掌复核,刑部掌审判和司法行政,都察院掌司法监察。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排除B项和D项。理藩院是清朝专门设置的管理蒙、回、藏少数民族中央事务的机关。在清朝,理藩院刁;仅仅是骨理少数民族事务的最高国家机关,同时也是受理蒙古、青海、回疆地区的上诉审机关,但罪至发迢,应由理藩院会同刑部裁决,可见,理藩院并不是一个复核机构,因此,不选C项。需要注意的是,大理寺作为我国古代重要的司法机关,其职权曾一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