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唐中期实行两税法的原因、基本精神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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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第一,两税法的原因是: 1、均田制的瓦解,使以身丁为本的租庸调制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2、户籍的紊乱,人口失实,赋役制度遭到破坏; 3、租庸调制本身存在的弊端; 4、安史之乱引起的财政困难日益严重; 5、户税、地税的发展,为两税法的实施奠定了实践基础。 第二,两税法的基本精神是: 1、确定了“量出以制入”的财政原则。 2、确定了课税主体和课税依据。 3、确定了课税原则,即“人中无丁,以贫富为差”。 4、确定了计税手段,实行“定税计钱,折钱纳物” 5、确定纳税期限,实行夏、秋两次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