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世纪中期西欧法律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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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中世纪中期西欧法律的变化。

参考答案:

1、公元13世纪后,地方习惯逐渐被编纂为成文法典。起初由私人进行,后来出现官方汇编,著名的有法国的《诺曼底大习惯法典》、《波瓦西习惯集》,德国的《萨克森法典》、《施瓦本法典》等。2、公元12世纪初始,首先在意大利,然后在法德展开了对罗马法的研究和应用,以补充法律的不足,这现象叫罗马法的复兴。3、天主教教会以《格拉奇教令集》编纂为主要标志,发展为独立的法律体系,教会法和世俗法在调整范围上互有竞争,互不从属,但本质是一致的,这种法律二元化是西欧封建制法律的特点之一。4、公元11世纪前后,随着西地中海海上贸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