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唐朝的均田制与租庸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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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唐朝的均田制与租庸调制。

参考答案:

均田制是唐朝前期的主要土地制度,租庸调制是与之相适应的赋税制度。武德七年(624),高祖李渊颁布均田令和赋税令,标志着这两种制度的确立。 (1)均田制。唐制:丁男(二十一岁至五十九岁)、中男(十六岁至二十岁)可授田一百亩,其中八十亩口分田,二十亩永业田,口分田不许买卖,丁男老(六十岁以上)时,政府收回五十亩,依然可以保留口分田三十亩、永业田二十亩,丁男死后,政府收回口分田,允许永业田传子孙;不是户主的老男、笃疾、废疾者给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各给口分田三十亩。均田制之所以能够实施,是由于唐建之初,政府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