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主要包括:(1)成立选举的组织机构。《选举法》第7条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2)划分选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同时选区一般按每一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3)选民登记。凡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均应列入选民名单。选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