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依照民法通则第59条属可撤销行为。可撤销行为因撤销权的存在属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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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依照民法通则第59条属可撤销行为。可撤销行为因撤销权的存在属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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