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我国香港地区的公职律师制度,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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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我国香港地区的公职律师制度,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香港政府律师具有双重身份,即律师身份和公务员身份
B.官方律师在任职期间不得在私人开业的律师行中任职
C.担任公职律师的只能是大律师
D.政府律师离任后,可以成为社会执业律师
参考答案:
有关我国香港地区的公职律师制度,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香港政府律师具有双重身份,即律师身份和公务员身份
B.官方律师在任职期间不得在私人开业的律师行中任职
C.担任公职律师的只能是大律师
D.政府律师离任后,可以成为社会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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