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赠与履行与赠与之撤销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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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性质不同:赠与之撤销系形成权,行使的结果是使赠与关系永久消灭;拒绝赠与履行是抗辩权,依此抗辩权,赠与人于特定情况出现时,可以拒绝履行其对于受赠人的赠与给付义务。(2)效力不同:赠与之撤销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已经交付的赠与物可以请求返还;拒绝赠与履行不具有溯及力,赠与给付完成后,即使赠与人经济状况恶化,也不得请求完全返还。(3)目的不同:赠与之撤销体现对受赠人的一种惩罚;拒绝赠与履行在于照顾处于困境中的赠与人,平衡双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