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地方各级人大在法制方面的权限。(武大2006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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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地方各级人大在法制方面的权限。(武大2006年研)

参考答案: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市、县、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它们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权力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都由其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它们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体系。(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