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登记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反悔吗?
点击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
当事人在离婚时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达成的协议,从本质上说,是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就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在为婚姻关系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时,只是审查双方是否自愿离婚以及是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不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协议的内容进行实质性的审查。换句话说,这类协议与当事人签订的其他民事合同一样.在发生争议起诉至人民法院之前.并未经过权威部门的实质性审查。因此,赋予当事人以司法救济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必要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